为依法收回患者医疗欠费,保障医院合法权益,现就我院出院患者欠费诉讼/执行代理法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资质的律师事务所参与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惠亚医院出院欠费患者诉讼代理律师服务项目
二、最高限价:人民币1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负责代理出院欠费患者医疗服务诉讼案件,含诉前催告、律师函、立案、庭审、上诉、强制执行等全流程相关法律服务;
2.代理期限:直至案件案件为止;
3.项目要求:案件内容涉及个人隐私,详情请联系了解。
四、资质要求
1.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经司法行政机构批准成立的非个人律师事务所,成立时间5年以上,不少于10名专职执业律师,在广东省内有常驻机构及办公场所;
3.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项目的承接能力、合同的履约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良好的信誉;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近3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处罚及律师行业协会行业处分;
6.具有医疗机构法律服务的经验,能够胜任医疗纠纷、医院行政事务、经济活动等日常法律事务的处理,具备医疗欠费催收实务经验;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让。
五、网上公告时间及报名时提交的资料要求
1.报名及提交资料时间:询价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止。响应服务商需在限期内提交该项目资料,逾期无效。
2.提交资料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请将报价函(具体格式不限)、营业执照、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代理律师律师执业证等相关材料彩色扫描成PDF电子版格式(需加盖公章),于2026年4月30日前发至邮箱1367636922@qq.com,暂无需提供纸质资料。
六、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惠州市大亚湾区中兴北路186号3号楼住院收费处;
2.联系人:黄老师;
3.联系电话:0752-8221100
(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联系)。